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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监察在行动
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三问”监察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建设廉洁政法,着力构建科学监督体系、形成合力监督格局、强化主动监督效力,市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为主要内容的问效、问廉、问责的“三问”监察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开展“三问”监察行动,主要是通过开展向重点工作问效,强化服务意识,促进作风转变,实现执行力提升;通过开展向重要权力问廉,强化廉政意识,促进公正司法,实现公信力提升;通过开展向制度执行问责,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廉洁执法,实现约束力提升。努力建设廉洁政法,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树立政法机关良好形象,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的认可度与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吉林省政法干警“八个严禁”》、《吉林省政法机关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和《长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长春市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市委政法委关于深入推进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等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及政法机关有关规定禁令,重点对政法机关的领导干部、广大干警的工作绩效、廉洁自律、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综合监察。

1、围绕政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开展问效监察行动。问效监察行动要着重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管理、平安长春和法治长春建设、“规范化建设年”等政法系统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工作效能,推进工作落实,保证政令畅通。要把严肃纪律、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作为工作着力点,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虚拖庸懒散奢”等问题,集中整治窗口单位和重点岗位服务中存在的精神状态不佳、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吃拿卡要”等问题,集中整治基层一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及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维护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2、围绕重要权力事项和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开展问廉监察行动。问廉监察行动要着力加强对政法部门的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刑罚执行权和审批权、收费权、处罚权等重要权力事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加强对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执法司法不公不廉、暗箱操作等问题,推动廉政风险内部防控机制落实,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3、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制度执行情况开展问责监察行动。问责监察行动要着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及各项制度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整改问题,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加强对信访举报、案件评查、软环境测评、政行风热线等渠道反映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有禁不止、执法不公、枉法裁判等问题, 督促其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效果,强化执法责任追究,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

三、监察方式

坚持超前监督、重在防范、纠建并举、健全机制的原则,采取日常询问监察、重点专项监察、定期评议监察等多种方式,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察,确保“三问”监察工作实效。

1、询问监察。科学设定询问主题,结合部门实际,综合研判多种信息资源,进行专题询问,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采取提出问题、一问一答、随问随答、函询、走访座谈、专题调研等方式,询问任务落实情况,梳理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进行反馈。开展谈话教育,对询问监察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预防式提醒教育,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监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加强正反面教育,在询问监察中注意大力培养、选树、宣传勤廉先进典型,深入开展以案例教育为重点的警示教育,增强询问监察的整体效果。

2、专项监察。确定重点监察项目,结合“规范化建设年”工作,针对政法各部门核心权力事项和各界监督与群众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进行立项,开展同步监察。采取明察暗访、个别约谈和核查簿册等方式,组织开展专项监察行动。将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专项工作的始终,做到业务工作与监督检查同部署、同推进,对监察项目实施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建立风险提示机制,对专项监察中发现的轻微违纪倾向性问题,采取发督办函、监察建议、谈话教育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督促整改。建立纠偏查错机制,对专项监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开展集中专项治理,刹风整纪、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问题轻微的,进行警示训诫或提出相应组织处理建议;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评议监察。实行社会舆情采集分析制度,成立纪检、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群众等五个监督工作组,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采集社会各界对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法干警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的意见、建议,定期反映情况,实时进行监督。建立民意沟通机制,政法机关要通过建立“三问”监察网、电子监控平台、设举报电话等方式,搭建群众诉求平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述廉评廉机制,严格述职述廉规定,规范述廉内容,加强廉政评价,建立政法干警执法办案廉政档案。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考察制度,开展廉政承诺工作,防止带病上岗。创新群众评价机制,建立实行服务对象满意度纪检部门随机回访制度,窗口单位要安装电子评价器,每年末从服务对象中选取样本对服务部门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评价,对满意度排名靠后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或通报批评。

四、具体要求

开展“三问”监察行动,是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举措和综合载体。全市政法系统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此为抓手,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扎实推进,确保落实到位。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开展“三问”监察行动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主管领导要具体抓。政法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强化结果运用,把“三问”监察行动的结果,作为政法部门总体评价、绩效管理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强化工作落实。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实行项目化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把本部门主要职能、核心权力和重要环节列入监察项目,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和“周安排、月调度、季总结、年考核”的督查考评体系,做到“一个项目、一套方案、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部台账、一抓到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注重制度建设。各部门要把制度机制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贯穿于“三问”监察行动的始终,做到以问促建,切实把监督成果转化为制度建设成果,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的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体系、信息化动态监控体系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确保“三问”监察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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